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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風險高 平臺應供防疫物資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全台疫情嚴峻,外送點餐需求量也日漸上升,美食平台外送員皆處在高風險的勞動環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7日公布「食品外送平台之外送員(取送餐)防疫重點事項」修正加強版,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應主動置備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並提供給外送員使用,點餐也優先採「行動支付」及「無接觸取送餐」機制,若未落實,將依《職安法》最重可罰新臺幣30萬。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27日表示,職安署在4月時已訂定「食品外送平台之外送員(取送餐)防疫重點事項」,然而,隨著防疫警戒升級,外送員的防疫強度也應一併提高,故提出修正加強事項,要求外送平台業者須提供給外送員相關防疫物資來使用。

張國明指出,外送平台業者應落實防疫管制措施,包括外送平台業者需提供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給予外送員使用,並優先採取「行動支付」、「無接觸取送餐」機制。外送地點如果在高風險場所,應主動在戶外或通風良好處取餐,並遵守相關防疫管制事項。

張國明強調,防疫重點事項目前仍屬行政指導性質,不過,由於外送員與平台的勞動契約多元,必須以個案認定,若有違反《職安法》之虞,將會依照個案事實認定外送平台的責任。

張國明說,假設外送員與平台是承攬關係,平台若沒有遵守防疫重點事項,將可依《職安法》第26條中「未盡承攬管理危害告知」,開罰新臺幣3萬至15萬元。他說,若是雇傭關係,則依《職安法》第6條,開罰新臺幣3萬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