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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第14國出現非洲豬瘟 即起禁止自不丹攜豬肉品入境

在亞洲地區,不丹是第14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示意圖。(Scott Olson/Getty Images)
在亞洲地區,不丹是第14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示意圖。(Scott Olson/Getty Images)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28日表示,不丹近日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該國發生非洲豬瘟案例,即日起,自不丹入境旅客若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一'次違規將裁罰新臺幣20萬元,第二次就開罰100萬元。另外,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依據不丹通報OIE資訊,該國楚卡宗區彭措林鎮(Phuentshogling town, Chhukha District)發生一起流浪豬非洲豬瘟疫情,死亡30頭,當局已劃定管制區進行移動管制。

截至目前,亞洲地區繼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蒙古、越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賓、韓國、東帝汶、印尼、印度及馬來西亞後,不丹是第14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國家。

受到全球疫情影響,入境旅客違規人數雖較往年少,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表示,雖沒有不丹的直飛班機來臺,但仍可透過轉機抵達,因此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以及防檢局2018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自不丹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一次違規將裁罰20萬元,第二次就開罰100萬元。

應變中心指揮官、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也特別要求,各邊境查緝及檢疫機關務必持續將各項查驗及管制措施執行到位,做到滴水不漏,維持我國為亞洲少數之非洲豬瘟非疫國,保護養豬產業安全。

應變中心提醒,輸入動物產品未申請檢疫遭查獲,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處罰相當重,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