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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拒絕猝死行政相驗 劍青檢改籲:莫悔之晚矣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中共肺炎(武漢肺炎)對於高齡、慢性病患者有高重症、高死亡率的特性,北部地區更頻傳確診前就猝死的案例,但負責司法相驗的檢察官卻並非疫苗優先施打對象,經基層檢察官團體連日呼籲,衛福部將研議改以快篩方式行政相驗,但六都中僅有臺北市拒絕此作法,恐造成防疫破口。

劍青檢改連日來聲明,大量住家病死猝死案件應盡速回歸行政相驗並落實篩檢,而衛福部次長石崇良10日於立法院回應立委邱顯智提問時明確表示,司法相驗與行政相驗在時間程序上有很大不同,猝死者若沒有明顯外傷或他傷嫌疑,《醫療法》有特別規定可由醫師診斷;衛福部將研議用快篩取代PCR,排除其他死因後,就可以病死開立診斷書。

劍青檢改11日再次發表聲明指出,新北市衛生局於5月31日即率先採取行政相驗優先原則;臺南市衛生局也公告相同流程,更與南檢協調確立行政相驗優先原則;臺中市、桃園市衛生局也已與檢警達成此共識,顯見各地皆已回歸正確做法,加強防堵「死後確診」的防疫破口。但唯有臺北市以人力不足、醫師不具備對屍體採檢能力為由拒絕。

聲明中強調,北市衛生局本有大量「行政相驗合約診所」及醫師群在運作之中,且屍體採檢方式與活人無異,甚至更易採集;衛福部疾管署也早已頒行適用「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但北市衛生局仍提議維持「確診者」走行政相驗、「非確診者」走司法相驗的錯誤做法,對其中的風險置若罔聞、反對理由怪誕。

劍青檢改重申,病死猝死案件應由衛生局派醫療機構行政相驗,第一時間確認是否病死、是否可能確診,才能即時疫調和匡列,並對家屬及相關接觸者進行快篩;若醫師認為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則應報請檢察官進行司法相驗。劍青提醒,若等到釀成更大災害再回頭檢討才發現,大量病毒都從這些死者家人的身上擴散出去的話,屆時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