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勞動黨黨魁金正恩去年12月頒布新法律,規定只要被查到觀看或藏有大量來自韓國、美國或日本的媒體物品,都可能被判15年的勞改營監禁。之前對韓流團體防彈少年團(BTS)粉絲的懲罰是5年監禁。
北韓還規定,任何走私韓流作品的人甚至都可能被判死刑,甚至誰唱歌、說話或寫作像韓國風格都可能被判處2年勞改。例如北韓女子近來稱呼男朋友為「歐巴」(原意為哥哥,韓劇中女性對親密男性的暱稱),而不是當局規定的「同志」,這種都被視為違規。
「每日朝鮮」是最早得到上述新法律條文全文的媒體。「每日朝鮮」主編李尚勇(Lee
Sang
Yong,音)告訴英國BBC:「此法規定,如果一個工人被抓到,那家工廠的主管也可能受罰;如果一個孩子有問題,父母也可能受罰。這種北韓政府鼓勵下的互相監控體系,突出的反映在這項法律中。」
他說,新規定意在「粉碎」年輕一代可能對韓國存有的任何夢想或嚮往,「換句話說,金正恩政權認定,如果引進其他國家的文化,就會形成一種反抗的意識」。
長期以來,韓國的娛樂產品一直經由各種走私管道,從中國傳到北韓邊境,最初是錄音帶,後來變成USB隨身碟。
去年從北韓成功到達韓國的脫北者崔鐘勳告訴BBC,北韓內部流傳的各種劇都是用隨身碟在傳,因為它很好隱藏,也有密碼保護。
崔鐘勳說:「如果你連續三次輸入密碼錯誤,隨身碟就會自動刪除所有內容。你甚至可以設定輸入密碼錯誤一次之後就刪除,如果內容非常敏感的話。」
為了保證安全,有時隨身碟也會被設定成只能在一臺特定的電腦上看一次。崔鐘勳總結說:「時勢越艱難,監管、法律和懲治措施就變得越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