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官博阿斯伯格(James Boasberg)週一公布的裁決意見說,對臉書的訴訟「在法律上不充分」,且沒有提供足夠證據來證明臉書是壟斷企業。
這項裁決駁回了指控,但並不駁回此案,這意味著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重新提起另一項投訴。
裁決意見說,這些指控甚至沒有提供臉書在近10年中,任何時間的市占率,不論是具體估計數字或範圍,也無法合法得出臉書掌握市場支配力的結論。
2020年12月,美國聯邦政府和48個州及地區起訴臉書,指控臉書濫用在社交網路領域的市場支配力,壓垮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希望尋求救濟措施,包括強制把Instagram圖片共享服務和WhatsApp即時通訊服務從臉書分拆出去。
在法官發出裁決意見後,臉書代表史東(Andy Stone)在推特上說,「很高興,今天的裁決認同政府對臉書的訴訟有缺陷」。截至週一收盤,臉書股價大漲超過4%,達到每股355美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