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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惟罷免案 中選會16日討論是否改期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日前成立,並暫定8月28日投票,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為何公投因為疫情關係延後,陳柏惟罷免案卻可以進行,對此,中選會說明,罷免案是否因疫情改期,將於7月16日委員會議決定。

中選會日前決議,8月28日公投延至12月18日投票,而第10屆立法委員陳柏惟罷免案將於8月28日投票。國民黨主席江啟臣4日表示,中央黨部、立院黨團及地方黨部的立場一致,公投案、罷免案皆是《憲法》保障的公民權,不應有雙重標準,且疫情也不會因為選舉不同就有不同的傳染力。

江啟臣指出,中選會對於罷免跟公投不應有雙重標準,不能說罷免可以舉行,公投卻不能舉行,這會讓人民對選務失去信心,也讓人聯想中間有政治操作。對此,中選會表示,陳柏惟罷免案成案後,要先擇定投票日期,才符合《選罷法》最基本要求;至於是否改定投票日期,要等15日完成罷免公告發布程序後,預計16日提到委員會議討論。

中選會指出,日前就已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為之;因此,依法須先訂定投票日,並在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期間屆滿後5日內發布罷免公告,待罷免公告正式發布後,中選會預訂16日討論該案是否依法改定投票日期。

中選會也進一步表示,在7月2日依法決議陳柏惟罷免案宣告成立的同時,本應於該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的期限內,先行擇定一投票日期即8月28日舉行投票,始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基本要求。

另外,中選會也補充說明:「全民防疫,同島一命」,中選會的業務單位及臺中市選委會在7月2日前也都有提出具體建議,即罷免案或可併同公投案就同一疫情因素予以考量,自不會有差別待遇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