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近一些的時間點來說,從2003年SARS疫情爆發之後,新加坡、臺灣、北京共發生過3起嚴重的實驗室SARS病毒感染及外洩事件。
2003年9月,新加坡國立大學一名27歲的研究生,在實驗室感染SARS病毒。9月底,新加坡環境部長就SARS感染事件,向新加坡人民致歉。他表示,環境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局與他自己都必須承擔責任,「因為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顯示,我們的實驗室的確是不夠安全。」
2003年12月,臺灣軍方預防醫學研究所44歲的詹姓中校,因在處理實驗室運輸艙外泄廢棄物的操作過程中,由於疏忽染上SARS。臺灣科學委員會隨即做出決議指出,詹中校違反了SARS專案研究計畫的「實驗室安全準則規範」,在實驗室清除廢棄物時出現疏失,沒有主動通報,後來還跑到新加坡去開會,出現發燒症狀也未第一時間通報。最後詹中校被給予不得申請研究計畫經費的處分。
2004年4月,中國安徽醫科大學的研究生宋某,在北京病毒所腹瀉實驗室實習。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實驗室感染了SARS病毒,並搭乘火車至合肥,出現症狀後又至北京就醫,並返回安徽,造成兩地出現數宗傳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