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訴訟文件指出,谷歌利用反競爭策略,阻礙安卓(Android)應用軟體在Play Store商城以外的地方上市,其付款系統再從交易中抽取佣金。
這些指控起源於2019年9月對Play Store的調查,當時幾乎每個州政府都有參與,希望谷歌在廣告、軟體購買及智慧家居裝置等各個領域,大幅改變其營收方式,這些商品為谷歌創造了數十億的收入 。
加州及哥倫比亞特區等政府表示,谷歌非法強制部分應用軟體使用其付款工具,讓谷歌在數位產品銷售金額上抽成達30%,相較其他商城的3%,「抽成過了頭」,也因此,開發商會調高售價,消費者就得多花錢。
檢察長們表示,美國境內的安卓應用軟體下載有九成來自Play Store商城,而安卓平臺的其他應用程式商店,沒有一個市占率超過5%。
這些州政府希望消費者能獲得退款,並呼籲法院判處民事懲罰性賠償並強制監督谷歌在未來20年,鬆綁關於消費者、開發商及手機製造商使用或推廣Play Store商城及官方付款系統以外的替代品。
谷歌7日時回應,這起訴訟目的是讓部分大型App開發商受益,而非為了幫助小企業或消費者,並表示Play Store商城不但協助開發商生存,也為安卓用戶提供安全性。
應用程式公平聯盟(Coalition for App Fairness)執行董事Meghan DiMuzio讚揚此新訴訟,認為反競爭政策扼殺創新、限制消費者自由、增加成本、並阻礙開發商與客戶之間的透明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