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民眾宅在家之時間較以往長,上網的時間也相對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發現多件業者「假網路交友之名行不當銷售之實」從而衍生消費糾紛的案例;據統計,今年1至6月間申訴案將近80件,其中以美容服務業經由網路假交友、真銷售及貸款等情形為多,占60%,且申訴者皆為男性消費者。
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今年1月至6月間網路交友消費申訴案件將近80件,約等於去年全年的網路交友申訴件數。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主要的情況多為:女性美容服務從業人員參加交友軟體認識消費者後,邀約到店捧場或體驗做臉,體驗價格從數百元至一千餘元不等。
多位女性美容服務從業人員,不斷探詢消費者的經濟能力並推銷產品,之後再拿出一堆保養品宣稱其效果,推薦消費者試用;在未告知產品價格下,女性美容服務從業人員擅自拆封或要求消費者拆封試用,於體驗結束後卻表示拆封即視為同意購買,消費者必須支付全部金額。
若消費者表示能力不足以支付全部金額,服務人員則假意表示可以分期付款,並拿出已印製之定型化契約要求消費者簽名,表示總公司要核對身分等個人資料之用;消費者在不明究理下簽了名,事後才發現自己是向資融公司辦理分期貸款。
吳政學表示,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消費爭議申訴者全是男性消費者;本是為了結交女性朋友,在認識年輕貌美的女性網友後,該網友主動邀約前往其工作場所體驗消費,卻陸續被迫購買拆封之保養品,或者簽下資融公司貸款合約,損失慘重。
消保處也提醒,消費者倘透過網路結交朋友,應慎選交友對象及會面地點;另外,此種交易模式屬於《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訪問交易」,消費者可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的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方式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