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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封測廠非法在臺營運 檢起訴3臺灣主管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中國前三大、全球第六大半導體封裝測試大廠「通富微電子」,由中國官方集成電路產業創投基金投資,更被視為「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骨幹承擔單位」。該公司為發展更高階晶片封測技術,涉嫌於2016年在未經投審會許可下,在新竹縣竹北市的台元科技園內私設研發、業務中心,並高薪挖角我國高科技研發人才,將研發成果回流中國。

起訴書指出,通富微電臺灣辦事處長郝男從2014年起任職,並在新竹市關新路、竹北台元科技園區設立臺灣地區研發中心及業務辦公室,招攬臺灣員工成立研發、業務團隊,從事研發及銷售業務活動;通富微臺灣區總經理賴男則在2019年接任,執掌業務及技術部門;通富微電市場總監伍女則從2018年負責兩岸驅動晶片及封裝市場開發、行銷。

檢方認定,3人明知通富微電是中國營利事業,非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不得在臺從事業務活動,但3人在通富微電未經許可下,仍在臺灣從事業務活動。賴男在偵查過程中證稱,他知悉通富微曾申請報備設立辦事處,雖未經核准但仍繼續從事業務行為的事實,他也曾在臺灣辦公室面試員工,並將員工資料送交通富微電總公司審核。

新竹地檢署5月1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竹市調查站等單位,搜索通富微電臺灣辦公室等3處,查扣薪資存摺、員工僱用合約書、保密合約書、錄取通知、員工名冊等證物資料,並傳喚犯罪嫌疑人、證人共 15 人到案;偵查終結後,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3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