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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指揮中心公布指引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趨緩,考量失智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需求,指揮中心22日宣布,各地失智症服務據點在防疫完備工作的前提下,遵照指引即可逐漸恢復提供服務。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中明定服務條件,及防疫管理措施內容。在服務條件部分,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司長祝健芳表示,考量失智社區內多為疑似,或輕度失智症患者,服務據點為其提供延緩失智的課程服務,針對服務人員、對象及陪同者,需完成接種疫苗第一劑且滿14日者,若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首次提供/接受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另外,服務對象接受服務時,應採事先預約登記。祝健芳表示,並依失智據點服務人員可提供服務的人數調整,同時要有實名制等相關措施,另外也應建立服務人員名冊,在疫情警戒為第二級(含)以上期間,不提供照顧者課程.所辦理之認知促進、緩和失智等服務項目,原則應由失智據點服務人員自行辦理,外聘講師若符合上述疫苗施打規範,則不在此限。 

至於在防疫管理措施,祝健芳表示,在疫情警戒為第二級(含)以上期間,應建立健康監測及異常通報機制,同時需規劃服務動線、分區空間與隔離空間,建立分艙分流及分組活動、用餐機制,並保持社交距離,相同活動空間不同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者,每服務時段間應間隔至少2小時,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且活動場地間應至少間隔2公尺以上,並設置屏蔽。

至於疫情警戒為第三級(含)以上期間,祝健芳則說,此時應強化防疫措施,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含陪同者)如未接種疫苗,應配合切結每週進行1次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驗,不屬於服務人員名冊內人員,應避免出入據點,失智據點不收新案、暫停供餐,並禁止訪客進出,若屬設置於各類機構內失智據點,及同日與其他單位共用場地的失智據點,則是暫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