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週四(7月22日)表示,台新銀行中和分行理專自2018年起,長達12年來挪用客戶款項達新臺幣3.47億元,另外,西門分行及北大分行均有行員涉及多項不當銷售等情事,金管會宣布對台新銀重罰3千萬元並予以糾正。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週四傍晚宣布,根據調查結果,台新銀中和分行前周姓理專從2008年7月到2020年9月,挪用客戶款項及與客戶異常資金往來,受影響客戶數9戶,所涉金額3.47億元。
台新銀西門分行部分,則是楊姓行員有誘導客戶做不實薪資證明辦貸款、私自將客戶保單質借申請書郵寄保險公司、與客戶有不明資金往來、勸誘客戶舉債買投資型保單,以及誘導客戶用不實資料填寫風險屬性評量。
另外,北大分行吳姓行員在客戶辦理保單減額繳清後,短期內又再推介客戶買新保單,使客戶3年內申購大量保單,且都在繳款2年內減額繳清,涉有不當業務行為。
黃光熙指出,台新銀行未落實辦理認識客戶(KYC)程序及臨櫃交易確認機制,理專獎金發放制度也未妥適設計,容易使業務人員為了業績,有不當銷售行為,核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
因此,金管會除了開罰台新銀行3千萬元,同時命令該行停止個人金融事業總處林姓副執行長執行職務3個月,及停止該行西門分行、北大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3個月。
這是金管會2019年制訂「理專十誡」後,爆發的第三起理專盜領案件;值得注意的是,該案為理專盜領金額最多,裁罰金額也創下單一銀行最高,引發外界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