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偵辦通訊行女店長遭跟騷謀殺案,查出兇嫌黃男因追求曾女遭拒,竟基於殺人及強制猥褻的犯意,開車尾隨其後並追撞至對方重傷昏迷,並將曾女綑綁於空屋內造成她傷重不治;且犯後態度惡劣。檢方5日依殺人、強制猥褻等罪起訴黃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黃男因愛慕屏東市某通訊行門市店長29歲曾女,自今年2月4起多次以門號續約、設定帳戶等理由接近、騷擾曾女,曾女拒絕黃男並因心生畏懼而向警方報案;未料,心生憤恨的黃男竟向不知情友人借用自小客車,於同年4月8日一路尾隨下班後騎乘機車的曾女。
曾女行經屏東縣萬丹鄉1號橋時,黃男竟基於殺人及強制猥褻犯意,從後方追撞曾女機車,致使曾女倒地後造成頭部外傷、膝部擦挫等傷害,同時也陷入昏迷。然而,黃男並未將曾女送醫救治,反而將對方抬上汽車後座,擄至約10公里外的屏東市區,並將她綑綁在空屋,斷絕她向外求助的機會;黃男趁機強制接吻後,即放任對方傷重不治。
檢方偵結後5日依殺人、強制猥褻等罪起訴黃男;檢方痛批,黃男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至極,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對此,曾女丈夫表示,他尊重法律程序,希望黃男能被判處死刑,還給妻子一個公道;他也盼「跟蹤騷擾防制法」能盡速三讀通過,才能幫助更多的人,否則警方在沒有在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類似事件會層出不窮,「不是人離開,告別式辦完就結束了,這樣太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