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調解成功有助減輕勞資訴訟負擔,台中市勞工局今年截至7月底受理案件計1,918件,其中因疫情造成的勞資調解案有29件、勞工人數59人,調解成功率61.54%,和解給付金額81萬多元,調解不成立的原因多為公司經營困難致無力給付。勞工局表示,調解不成立案件,勞工局會提供義務律師免費諮詢、勞工權益基金涉訟補助等,協助後續可能進入的勞動事件調解及訴訟程序。
勞工局長張大春日前與多位主管參訪台中地院勞動調解中心,與台中地院院長江錫麟及案件相關庭長、法官交流,計畫與法院建立行政與司法部門合作機制,包括建置調解人才資料庫、調解人員的訓練課程,及合推勞動事件法研討會等。
勞工局表示,「勞動事件法」去年1月1日施行,台中地方法院勞動調解成功率全國第一,為各地法院觀摩對象。勞動事件法規定工會可派人員到勞動調解會議擔任輔佐人,各總工會也陸續輔導基層工會修訂章程,維護勞工在調解過程中的相關權益。
勞工局今年截至7月底共受理1,918件,申請調解總人數2,329人,調解成功率達58.96%,案件類型以工資爭議占最多,給付資遣費爭議次之,已成功為461位勞工爭取和解總金額超過5,500萬元。
勞工局指出,疫情期間,為使勞資雙方對於急迫性的爭議能獲得協助,開辦「勞資爭議視訊調解服務」,於6月21日完成全國首件勞資爭議視訊調解會議,雙方線上協商取得共識,調解成立。
針對疫情產生的大量解僱案件,若遇爭議,也會啟動重大勞資爭議通報協處機制,由勞保局、就業服務中心等組成團隊,於調解現場說明失業給付、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歇業事實認定等規定,及法令諮詢、職涯規劃服務等,給被解僱勞工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