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蝦皮支付審查未果 14日起廢止電支執照

圖為蝦皮位於新加坡科學園的總部。(TheGreatSG'rean/維基百科)
圖為蝦皮位於新加坡科學園的總部。(TheGreatSG'rean/維基百科)

【記者吳旻洲、徐翠玲/臺北報導】電商平臺蝦皮公司向投審會申請電子支付增資案,由於投審會仍在等蝦皮補件與補充資料,目前尚未有結果;而金管會則依規定,自14日起廢止蝦皮支付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蝦皮支付原屬經濟部管轄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但因保管代理收付業務,每日「收入減去支出」的餘額高達31億餘元,已超過《電子支付條例》規範的門檻日均量20億元以上,依法須將現行500萬元資本額增資到5億元,以取得「電子支付機構」執照。

且依規定,蝦皮支付須在6個月內,也就是5月13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營業執照。不過,由於「新中資」審核認定標準自今年起適用,蝦皮支付向金管會申請展延3個月至8月13日,不過投審會目前仍未公布審查結果。

金管會表示,由於蝦皮支付未於時間內向金管會申請核發電子支付機構營業執照,因此金管會依規定,廢止蝦皮支付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並從8月14日起原許可處分失效,請蝦皮支付公司採取符合法令規定的因應方案,妥適了結現務及確保用戶權益。

蝦皮變更部分服務條款 或成隱憂

對此,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依法蝦皮的代理取付款項業務,必須立即尋找臺灣擁有合法電子支付執照的公司合作,例如LINE Pay、台灣Pay等公司,否則就違反現行法規。

不過江旻諺透露,近期接獲蝦皮會員反映,蝦皮通知會員「蝦皮購物之合作金流服務商,將自2021年8月12日起變更為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當您於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平臺金流服務,將視為您同意此變更」。

江旻諺表示,蝦皮此舉的用意為何仍不得而知,但蝦皮在臺灣有樂購蝦皮、蝦皮支付、蝦皮電商三家公司,若蝦皮公司打算把蝦皮支付的31億餘元代收金流,分流到樂購蝦皮上,藉此規避日均量20億元以上門檻,並辯稱符合法規的話,將有違法之嫌。

不過江旻諺坦言,雖然這次的蝦皮增資案受阻,但仍無法改變蝦皮已落地臺灣的事實,目前蝦皮已成為臺灣電商平臺的龍頭,掌握大量商品買賣的資訊流、物品流與民眾隱私,實際上對臺的影響力還是很大。

電支增資案未過 蝦皮錢包應退款

根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不具有電子支付機構執照的第三方支付業者,可以在不超過日均餘額20億元的範圍內,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但不得經營「收受儲值款項」業務。

經民連解釋,二者的關鍵差別為:「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是以完成單一實質交易支付款為唯一目的,而「收受儲值款項」,則是允許帳戶內款項為多用途使用。

根據蝦皮網頁對「蝦皮錢包」的使用說明:「無論買家使用什麼付款方式,當買家支付款項後,款項會先由蝦皮託管,待買家點選完成訂單,或蝦皮承諾時效到期時,款項才會轉入到您的蝦皮錢包中」、「錢包餘額:所有退款及銷售收入都會顯示於蝦皮錢包。錢包餘額等於您的總收入」,蝦皮會員可選擇將錢包餘額在電商平臺上購買商品,也可選擇提款,如果選擇提款,要「3~5個工作天」錢才會匯入蝦皮會員的銀行帳戶,如果未選擇提款,錢會繼續存在「蝦皮錢包」,每兩週的週三執行一次「蝦皮錢包自動提款」。

經民連表示,蝦皮這樣的操作,是把會員在「蝦皮錢包」的錢,作為多用途支付使用,實質上就是儲值業務,但是蝦皮並沒有合法經營儲值業務之執照,要求蝦皮應立即停止具有儲值性質的蝦皮錢包業務,將全部款項撥至消費者銀行帳戶。

蝦皮支付增資案 投審會:還在審查中

蝦皮支付申請電子支付執照13日是最後一日,投審會官員對《大紀元》表示,現在正等蝦皮支付補件、補充資料,有些問題還沒有釐清,13日不會開會審查,也不太可能有結果。

至於最快什麼時候會知道審核結果?投審會官員說,這要看蝦皮支付的資料什麼時候補進來。有時候請投資人釐清問題時,投資人會習慣性用擠牙膏的方式回應,而且補進來的文件不見得都齊全,沒辦法估計審查完成日期。

此外,2020年底經濟部修正《中資來臺許可辦法》,外界質疑,為何不把揭露實質受益人納入法中?投審會官員表示,《中資許可辦法》目的只是要確認是不是中資,或中資持股是不是超過30%,如果要求投資人揭露實質受益人,有可能並不是中資,比如像海外的富豪,投資有保密條款。

投審會官員進一步提到,揭露最終實質受益人跟確認是不是中資不見得相等,有可能揭露到最後是「臺灣的某某某」,原則上投審會只要確認不是中資就好,「確認他是不是大陸人,不是要知道他是誰」,且只要是公司,一定會再追問股東資料,一路釐清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