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自8月14日廢止蝦皮支付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後,蝦皮購物金流轉由同集團「樂購蝦皮」負責,外界關注,若蝦皮不斷更換第三方支付業者,以「時間換取空間」繼續逃避規定,主管機關如何處置?金管會對此表達「不樂見」,並表示其強調的是「法律遵循而不是法律規避」。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8月17日表示,蝦皮購物平臺已公告,其金流服務自8月12日改由同集團的樂購蝦皮接手。樂購蝦皮目前的資本額為新臺幣500萬元,於2015年8月7日登記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經營項目須遵循經濟部相關規定。
依7月上路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保管代理收付1年日均餘額達20億元(原規定是10億元)就必須申請電支執照,並完成增資5億元的規定;不過蝦皮此次使用另一家支付業者,來規避該規定,外界質疑此舉是「以時間換取空間」。
童政彰說,因蝦皮支付14日營業許可遭廢止,找原設的第三方支付業者來代替可以理解,但是「不樂見這樣的情況一再發生」,因為金管會強調的是「法律遵循而不是法律規避」。
童政彰也表示,不會等到明年8月,金管會「明年第一季就會主動調查」,審核蝦皮在2021年度所保管的代收代付款項是否超過門檻,並要求其依規定申請。
媒體追問,若蝦皮明年繼續找另一家第三方支付業者來代替,是否有相關法規可管控?童政彰僅回應,不希望有這樣的情況發生,若企業規避法令,也會受往來客戶跟利害關係人共同檢視。
至於蝦皮是否找其他國內合格的電子支付業者,例如LINE Pay、台灣Pay等業者提供金流業務,童政彰回應,這是蝦皮公司的選項之一,不過這主要是公司的商業決策考量,金管會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