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偵辦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事故釀49死案,首波4月16日起訴主嫌、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以及非法移工華文好、借牌投標的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父子等七人;第二波是針對臺鐵工程發包、委外管理公司部分,19日再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追加起訴兩人。
花蓮地檢署19日指出,臺鐵局花蓮工務段潘姓主辦工程司與委外的中棪專案管理顧問公司郭姓專案經理,同屬於事故現場上方進行的「邊坡防護設施工程」第二級品管單位,均具有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督導及稽核責任;兩人明知今年1月曾因工區內既有道路缺失,導致工程車輪胎卡邊坡後熄火,可預見機具有翻落鐵軌的可能,卻未要求改善。
最終,李義祥因施工進度落後,於清明連假期間違規趕工,同樣因工區道路缺失而使工程車卡陷邊坡導致熄火,後因拖拉不慎翻落鐵軌釀禍,此部分兩人均涉及過失致死罪;而潘姓主辦工程司明知該工程進度落後,仍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填載不實施工進度,因此另涉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花蓮地檢署指出,事發後花蓮地檢署即成立專案小組,4月16日先就犯罪事實起訴肇事主嫌李義祥、華文好及相關工程人員等七人,後續仍積極傳訊相關人員,調取並研析該案工程設計監造、施工、專案管理等完整資料,並函詢主管機關及鑑定,全案偵結並追加起訴兩人。
此外,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表示,罹難者家屬與傷者有提出告訴,檢察官簽分偵辦的部分,均已偵查終結。為維護罹難者家屬與傷者訴訟上的權益,後續將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無縫接軌,委請花蓮分會及各地分會針對罹難者家屬和傷者需求,持續提供各方面的關懷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