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將至,有同樣習俗的越南人民也喜愛享用月餅等應景食物。但近日新北查獲越南裔台灣人進口含非洲豬瘟肉製品,引發全台大稽查。經中市警局查獲越南月餅、肉鬆;食安處日前會同移民署臺中專勤隊,也在移工最多的東協廣場商店冷凍櫃內,查獲酸肉及香腸約27公斤,且均無檢疫標章。
市府勞工局於28日周末再次出動。勞工局長張大春指出,截至今年7月,台中市移工有10萬4000多名,是移工人數第二多的城市,其中越南籍有4萬7000多名,佔全市移工4成多,移工長期在台工作,難免思念家鄉味,因此市府用移工四國母語加強宣導,不要從國外違規輸入肉品、不要網購產地不明的肉製品,收到不明肉品請丟一般垃圾勿丟廚餘,或送交防檢局或動保處等、避免觸法。
衛生局食安處現場發放宣導單,並提供標籤範例提醒店家,中央訂定的「含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已自110年1月1日施行,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都必須清楚標示豬肉產地。
根據規定,一旦查獲走私、違法輸入肉品,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違規自中國含港澳、越南、印尼、柬埔寨、緬甸等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入境,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國際快遞、郵包寄送月餅、肉酥、肉類罐頭來台,違者最高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