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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選手干擾他人 致東京帕運重新比賽

【記者許蒔/綜合報導】綜合日媒報導,東京帕運女子50公尺自由式S11級決賽中,名列第4名的荷蘭視障名將布魯因司瑪(Liesette Bruinsma),向主辦單位抗議自己遭獲得銀牌的中國選手李桂芝在水中干擾阻礙,大會審核調查屬實,判定比賽重新進行。

據荷蘭NOS廣播公司報導,布魯因司瑪曾對女子50公尺自由式決賽結果提出抗議。她表示,中國選手李桂芝將手臂伸過中線3次打到她,導致她在泳道上改變方向,最終影響了比賽成績,僅列第四名。

荷蘭隊教練內海斯(Sander Nijhuis)解釋,由於選手遭遇嚴重阻礙的狀況相當明顯,才依規定提出抗爭,「最終也證明我們是對的。」 

根據陪審團的決定,前三名的獎牌都暫時先收回,該賽事29日晚間重新舉行,中國選手馬佳、李桂芝分別游出29秒20(刷新世界紀錄)、29秒72,布魯因司瑪仍為第四名。

一般來說,除非選手起跳、轉身或泳姿等不符規定,否則奧運游泳比賽並不會取消成績、召回已出發選手,甚至重新比賽;應是確認有干擾事實後,才判斷需收回獎牌、重新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