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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填充「氮氣」納管新制預計2023年元旦上路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15日預告,將「氮氣」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明訂食品包裝用氮氣純度須達99%以上,新制預計2023年元旦上路,屆時若違規最高可罰300萬元。

知名有機寶寶米餅日前遭到檢舉,涉嫌以工業用氮氣填充寶寶米餅包裝遭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5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將氮氣增列為食品添加物,明訂使用範圍、限量及規格標準。

食藥署主要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歐盟、美國、日本、紐澳等標準,明訂未來氮氣純度須達99%以上,才可作為食品添加物,用於食品包裝填充。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氮氣通常用於食品包裝填充使用,如洋芋片、茶包等,以延緩氧化,先前食藥署就計畫將食品製造原料常用氣體如笑氣、二氧化碳與氮氣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而在今年上旬發生寶寶米餅填充工業氮氣事件後,便加速完成修法進度。

修正草案中,新增氮氣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並規定,限作為包裝用氣體、推進用氣體,及起泡劑使用,此外,製造、輸入食品添加物氮氣業者,應辦理查驗登記、登錄、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三級品管等規範,販賣者也應辦理登錄,保留追溯追蹤等資訊。

廖家鼎表示,先前已開過專家會議及業者說明會,草案若順利通過,預計於2023年元旦上路,未來若業者遭查違規,屆時將可裁罰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