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蔡清祥29日與媒體茶敘時指出,法務部察覺到目前檢察官、法官對於國安案件的處理不符合人民期待,因此規劃就檢察官部分強化偵辦量能,目前正研議將未來涉及國安的案件比照內亂外患罪,提升到二審管轄,在執法上由較具經驗、專責的檢察官來處理。
蔡清祥表示,國安案件涉及的層面很廣,不能當作一般的洩密或竊盜案件來處理,因此高檢署除了指定專責檢察官、舉辦多場研討會之外,也邀請國安會副秘書長親自與談,以培養檢察官偵辦國安案件的正確認知。他強調,營業秘密不只是單一公司的技術而已,可能涉及到整個國家的核心關鍵技術,因此在法制上也予以特別的保護。
而在修法尚未完成前,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林映姿說明,高檢署已於今年2月5日建立「國安案件審查機制」,針對各地檢署或高檢署偵辦的國安案件,將不起訴、緩起訴或簽結的部分,提交給高檢署偵辦重大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案件督導小組,透過大數據分析個案金流、涉案人物間的關係,確認是否有關連性、了解背後的組織及手法。
林映姿以陸資違法在臺業務活動為例分析,主要手法是找外國人擔任負責人的偽外資方式,或利用臺人在臺設立公司或研發業務中心,匯入資金並招募臺灣幹部及員工,透過臺灣的高科技人才取得研發成果後帶回中國;近期起訴的案件包含驅動晶片封裝測試、研發無線產品、販售醫療器材等,可看出大多都與我國核心產業、科技產品有關。
此外,法務部也會對檢察官進行教育訓練。林映姿表示,過去已與國家中山科學院、漢翔公司、空軍等單位舉辦座談,內容包含國防科研的成效與發展、國機國造的發展及安全維護、中共對臺滲透的相關分析、國安案件背景分析等,以利檢察官了解軍事機密與國防產業間的關係、國防科技的運用情形,增加檢方偵辦國安案件的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