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建案日前宣稱2房房型2小時內完銷,經內政部與地方政府突擊稽查,發現其為不實情事。公平會主委李鎂4日指出,房地產廣告對消費者影響甚大,此案已立案調查,建商有義務提供民眾完整透明的資訊,未來將積極主動處理廣告聳動標語,並納入施政重點。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4日邀請公平會進行業務報告,針對日前傳出臺中泓瑞建設公司「崇德薈」預售屋建案,以「臺中百人搶房、2房2小時完銷」涉及不實廣告的標語進行宣傳。內政部協同臺中市政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突擊聯合稽查,發現業者初步違反預售屋新制紅單管理規定,將由市府確認後按戶開罰15萬元至100萬元;針對交易秩序是否存在欺騙行為,則交由公平會處理。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指出,建案廣告若違反《公平交易法》,最高罰款來到2,500萬元。李鎂回應表示,公平會已將本案立案調查。
李鎂指出,外界普遍認為,所謂「完售」即代表「沒得買」,但若僅簽意願書,且不知道售價、坪數、停車位、頭期款期程、交屋資訊等,「這樣稱作完售嗎?」
對於房價問題,李鎂說,政府間有不同主管機關分工處理,公平會的任務並非處理價格高低問題,因為產品價格波動有市場機制。她說,公平會聚焦於交易秩序的維護,尤其是預售屋,多數民眾一生買房經驗有限,可能只有一、兩戶房,所以會非常慎重,建商更有義務提供透明完整的資訊。
「房地產廣告對消費者影響甚大。」李鎂指出,消費者買房如果遇到糾紛,處理訴訟期間冗長,故公平會對於建案廣告不實的問題,將納入施政重點並積極主動處理。
不過,李鎂強調,建商應清楚告知交易進行至哪項程序,單純已完售字眼恐造成消費者以為「不買就買不到」的心理,因此造成輕率、急迫情況,進而帶動民眾做出衝動的決定。
她重申,公平會不反對促銷手法,但基本精神在於,「不能有明顯欺瞞與顯失公平的行為」,要讓消費者知道實情為何;由於建商是掌握資訊的一方,應落實資訊透明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