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四川總督黃壽臣當鄉試的監考官。巫山縣(位於重慶市東部)有秀才王某兄弟兩人。兄在外經商,十餘年未歸。經常寄家書回家,勉勵弟弟勤學,每次都隨信帶回家用的錢財,任由其弟支用,兄弟之情非常濃厚。
王兄在外面賺積了很多銀子,然後返回家鄉,所積累的錢財約有四千餘兩。其弟見了甚為歡喜,在兄歸來數日之後,大辦盛筵,邀請親友,為兄作賀。屆時,賓客雲集,一堂喜慶,大家在一起十分融洽愉快。
謀殺親兄 自寫罪狀
當晚,王兄忽然抱著肚子,疼痛難忍,在床上翻來覆去,過了一時辰左右就死了。弟弟在親友面前,哭天喊地,用頭撞地,捶胸頓足多次,好像都不想活了。在親友們極力勸解下,才稍微寬慰下來。於是大作佛事,超渡兄的靈魂,大約花費了數百金。
就在這一年,弟弟王某參加縣試、府試,成績排在前面,於是錄取為生員,人們都稱是他恭敬兄長的好報。第二年參加鄉試,監考官黃壽臣考慮到讀書人的辛苦,對下面的人指示:有犯規的試卷,暗中將它抽出來,不要將考生的名字貼出。
王某的首場考試,很早就交卷。收卷官看到卷中所寫內容,感到十分驚駭,立即向監考官報告。監考官現場忙著,只是將試卷放在他處,一直到考試結束還沒有時間細看。
王某在考試結束後立即離開試院,返回家鄉。九月放榜時,王某已返回巫山很久了。監考官忽然用加急信件調王某到省城,王某感到詫異,不知何事。等他見到監考官時,監考官將他的試卷拋擲過來,大罵道:「你所做的這些事,居心太狠毒,即使死也不足償還你的罪過。」
王某莫名所以,拿起試卷細閱,面無人色,看到自己寫在考卷上的並非應試文章。紙上大意是說:我見到長兄帶回來很多錢財,我就想獨自吞占,於是在大辦盛筵時,將毒放入長兄酒中,將長兄毒死。然後大作佛事,超渡亡靈等做法,都是遮人耳目罷了。親朋好友都不知道,還讚譽我。我讓兄長含冤於九泉之下,罪該萬死,今日乃自寫供詞。
王某在一審審問就服罪了。他立即被交給掌刑法的官吏,按法律判處斬刑。(事出《仕隱齋涉筆》)
法師解不了的寃仇
人幹的惡事,即使掩蓋得天衣無縫一般,神也不容赦,也會以各種各樣的辦法洩露它、懲罰罪人,下面是另一個這一類的故事。
宋朝時期,在福州有個擔任提刑的官員王某。王某有個極大的困擾,搞得他揪心生活不寧,已經一年多了。就是他的弟婦得了病,一直對他指名道姓,叫罵不絕。王某用盡各種祈禳祭禱的辦法,狀況都不見好轉。他的弟婦就像有鬼附在身上一樣。
後來王某聽聞福州海口有位巡檢孫士道,曾經遇見異人傳授給他符法治病的本領,十分靈驗,就向他求助。孫士道先讓王家全家齋戒七天,然後孫士道穿上整齊的官服,準備了狀子,將要焚告上天。
那王某的弟婦不知怎麼,已經先知道了這件事,竟然對王家人說:「孫巡檢只能夠驅治邪鬼罷了,而我不是邪鬼我是負冤的,他就沒法處理。」
孫士道到了王家以後,讓王家的人去請婦人出來相見。家僕回報後,眾人在客廳上等著。等了一陣子,他們看到王某弟婦一身整齊潔淨邁入廳堂來,儀態莊重,完全沒病的樣子。
她見到孫士道便直道:「我一家四口人,無罪無債,竟被冤殺,死於非命。我已向上天申訴,一定要索回命債才了結,請法師不要再干涉了!」
說完,王的弟婦揭開胸口的衣服露出傷疤讓孫士道看,那舊傷疤痕慘不忍睹。她接著又說:「這是我前世遭受的酷刑,這樣的冤仇能放手嗎?」
孫士道開導她不要再用厲鬼的辦法來擾亂。最後,王某的弟婦拜謝後,便回內室去了。
孫士道揭開了這事背後隱藏的因由,他問王某:「你還記得在南劍州(今福建南平)的事嗎?」王某想不起所指何事。這時孫士道攤開手掌讓王某看。他的掌心寫著三個人名。王某一看了頹然低頭不語,神色十分害怕、後悔。
三個人名都是在南劍州死去的人的。王某舊時在南劍州當通判的時候識得這三人。當年南劍州的屬縣裡發生盜案,王某親自督促兵士緝捕偷盜歸案。他們抓獲了一對夫妻,酷刑逼供下,二人都被安上罪名殺掉了。他們出嫁到臨村的女兒,聽說父母被殺,趕來哭訴,悲傷萬分責罵王某。王某大怒,把她也殺了。當時這女兒懷孕在身,王某一下子冤殺了四條人命。
孫士道這時對王某說:「這種夙世冤仇,我的法術無法制止,只能暫時緩和ー下;以後如再發病,不必來喚我了。」
道士回去以後,王某的弟婦稍微安定了兩個月後,舊狀又復發。王某心中有鬼,不久就去世了,王某弟婦的病也完全好了。(事出《夷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