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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旅行社獎勵補助上路 每團最高2萬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為配合振興五倍券的推出,交通部觀光局除了推出國旅券外,針對旅行社團體,也訂定了「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將投入11.1億元經費,只要旅行社符合條件,可向觀光局申請每團最高2萬元補助。預估可帶動約105萬人出遊,創造約66億元的觀光產值,實施期間即日起至明(111)年1月28日止。

觀光局說明,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為:旅行業辦理以平日為主之旅遊天數兩天一夜以上(假日未超過一天),旅客人數達15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旅客人數達6人以上之團體旅遊,住宿合法旅宿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並包裝觀光局所列之行程條件至少達2項者,可向觀光局申請獎勵補助。

觀光局表示,補助每團上限為2萬元,每一家旅行社以補助20團為限,設有分公司者每一家分公司可再增加3團。透過獎勵措施,鼓勵旅行業者包裝優質特色團體旅遊產品,吸引民眾參團體驗臺灣之美,擴大對食、宿、遊、購、行等觀光關聯產業內需消費效果,預估可帶動約105萬人出遊,創造約66億元的觀光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