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4月間遭10名黑衣人闖入鬧事,但雙方卻在媒體鏡頭前握手言和,重創警方形象,遭外界戲稱「松山之亂」。動手砸毀公務電腦的四海幫份子徐權,原先與值班員警調解成功,但松山分局長陳昭甫並不同意;臺北地院21日將他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徐權是此案中唯一被起訴的被告,臺北地院8月19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前,安排徐權和案發當天值班的蕭姓警員調解,徐權答應賠償8千元,再加一臺同款的電腦螢幕,蕭員同意成立和解;雖然松山分局強調並未和解,但北院聲明,相關案件是由蕭姓警員提出告訴,而雙方已達成和解,並已作成調解筆錄。
不過,新上任松山分局長陳昭甫上月13日出庭釋疑,強調徐權闖派出所毀損公物,影響警察形象,造成社會負面觀感,蕭姓員警與徐權談和解是個人意見,不能代表整個分局,「我們不同意和解」;另外,他也建議,不能讓徐權緩刑、不得易科罰金。
北院審理認為,徐權無視執勤員警的勸阻,舉起鐵椅恣意砸毀蕭員職務上負責掌管的公務電腦螢幕致不堪使用,法治觀念淡薄、藐視公權力,不宜寬貸;考量他坦承犯行,雖與告訴人蕭姓員警成立調解,但電腦螢幕所有權人松山分局不同意和解,且徐權尚未履行8千元賠償條件,因此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徐權請求法官予以緩刑。法官認為,徐權雖無前科,但另有妨害自由案件在法院審理中;雖然今年8月已與蕭員調解成功,但迄今未與松山分局和解,而緩刑應考量被告與被害人關係修復情形、犯行的侵害程度等情況。法官審酌,徐權犯行不輕,且迄今未與松山分局和解或取得諒解,因此參酌檢察官意見後,認定不宜宣告緩刑。
對此,松山分局回應,目前還未收到判決書,但徐權嚴重損害警方形象,將會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