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機上盒存在非法侵權爭議,因此外界關注網購平臺、電商管制等議題,針對是否要求電商全面下架機上盒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表示,NCC主要是做設備的事前審驗,會加強查驗、積極處理;至於下架部分,會請電商的主管機關經濟部召開相關會議討論。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邀陳耀祥列席並備質詢。多位立委關注非法機上盒問題,並要求NCC應在即將到來的網購盛事前,與電商業者溝通,應全面下架非法侵權的機上盒、減少消費者購買意願。
非法機上盒議題分成2部分,一個是NCC事前器材審驗,設備合格後才可販售;第二個部分是機上盒內含的韌體接取到視訊影音內容是否合法、是否侵犯著作權,屬於經濟部智財局規管。陳耀祥表示,NCC主要做機上盒的事前審驗,盜版影音部分則屬於經濟部智財局規範跟裁罰,如果可能侵害著作權等非法情況,NCC也會加強查驗。
立委洪孟楷質疑,在眾多拍賣網站,輸入關鍵字還是可以找到許多安博盒子產品,詢問能否找網拍業者溝通,不販賣非法產品,減少民眾購買意願。陳耀祥解釋,拍賣網站上不是每個安博盒子都違法,還是要看款式是否通過審驗。另外,電商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NCC會主動請經濟部召集相關會議,不應販賣違法產品。
立委鍾佳濱詢問,業者販賣安博盒子空機,但事後又透過訊息引導民眾下載非法影音軟體,詢問是否可以檢舉使用安博盒子收看盜版影音的人。陳耀祥表示,最近地檢署約談臺灣安博盒子負責人,著作權法屬於公訴罪,民眾可以檢舉。NCC除了事前審驗外,本來就會事後抽查市面上的機上盒,如果涉及犯罪,電信大隊、警政署都有針對非法機上盒加強查緝,NCC也會配合協助,安博盒子確實也是查緝重點。
對於民眾使用非法機上盒,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表示,依照著作權法,製造、輸入或銷售有連結侵權影音內容的機上盒,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和新臺幣50萬元罰金。不過,確實無法裁罰使用者,只能道德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