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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童遭判4年10月定讞 臺南狼師永不得任教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曾獲臺南市「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國小老師張博勝,涉嫌於2017年至2018年間以班導師身分強制猥褻女童得逞10次;一、二審皆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0個3年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10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南市教育局表示,他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一審判決指出,張博勝於2017年至2018年間,涉嫌多次以字音字形、國語演說比賽為由,要求女童在寒暑假、例假日到校練習,並以擦乳液為藉口行猥褻之實,前後共得逞10次;後因該名女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就醫,其犯行才遭揭露。

張男一審時否認犯行,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每罪各3年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10月;二審時,張男改口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他已對女童烙印下無法抹滅的陰影,連帶影響其成長過程、對感情或親密關係的建立,應該嚴懲。且他仍未與女童及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仍判他4年10月徒刑;張博勝不服,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此外,當時監察院調查發現,張博勝任教長達二十多年,涉犯性侵害或性騷擾案共32件、受害人數多達31人;他還違法在家開補習班,多名校長、老師等教職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或延遲通報、處理,因此於2020年7月糾正臺南市府教育局及張男任教的國小。

對此,南市教育局表示,該案發生於2018年前,自2019年3月獲悉後即責成學校啟動調查,查證屬實後已於同年5月依法解聘,且通報為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並撤銷其優良教師頭銜;相關失職的校長、主任等20人,也都已依法懲處。事發後也已重新檢討並建立預防、處置、輔導追蹤的完整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