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9日公布今年前10月開罰件數共294件,總計罰鍰金額近新臺幣2.65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4.5%。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今年前10月銀行局共罰10案,罰金年增超過8成,主要是立院去年通過《銀行法》修正案,將罰鍰上限從1千萬元提高到5千萬元所致。
金管會分3局針對今年前10月,公布前15家金融罰單苦主。銀行局今年單一開罰金額最高的是台新銀行,因理專挪用客戶資金遭罰3千萬元;其次是日盛金大股東建群投資(CTL)持股申報未符合透明行動方案,處以2,500萬元罰鍰;第三名則有兩家並列,包括花旗(臺灣)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缺失,以及兆豐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業務所涉缺失,各被裁處1千萬元。
銀行局表示,今年前10月共罰10案,開罰金額總計9,289萬元,比去年同期5,150萬元,金額增加逾80%;由於法定罰鍰上限提高,因此銀行局單一個案罰鍰金額也是3局最高。
在證期局方面,今年裁罰對象包括證券商及上市櫃公司,累計前10月開罰221件,與去年同期189件相比、上升近17%,但累計罰鍰金額6,622萬元,則較去年同期7,242萬元、約減少8.6%。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證期局今年前三大罰鍰金額有7家公司。首先是受託辦理勞動基金全委投資的疏失,讓群益證券、統一證券、復華證券3家券商各被罰450萬元;第二是KY康友公司未依照規定做財報申報,開罰336萬元;最後則有3家券商並列,即康和證券、國泰證券及永豐金證券,因在證交所主機共置的疏失各遭罰144萬元。
此外,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指出,保險局今年罰鍰前四大苦主,分別是臺北富邦銀行被罰900萬元,主要是因為銀行通路銷售保單疏失所致,另3家則是金檢相關缺失,開罰包括富邦產險、富邦人壽及美商安達產物各600萬元。
保險局表示,今年前10月累計罰鍰件數,比去年同期多2案來到63案,罰鍰金額總計1億540萬元,同比減少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