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中共官方背景的「清華海峽研究院」於清華大學設新竹辦公室,被認定違反《兩岸條例》,因此教育部函文各大專校院,提醒大學與中方單位交流時要做好自主管理,此舉引起學界擔心政治涉入學術自由。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中共組織在臺灣校園設立辦公室,明確違法,並非政府干預學術自由,面對中共的文攻武嚇,臺灣應特別留意,「這不是限制,是把關」。
資深媒體人黃光芹17日在網路直播節目《新聞不芹菜》中專訪潘文忠,與談主題為「紅共入侵校園? 潘文忠怎麼辦?」黃光芹表示,清大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教育部表示要全面查核各校是否有類似情況,對此,臺大校長管中閔說,政治不該介入兩岸學術交流,作家白先勇也表示,無論哪個政府,不准干預學術自由。
潘文忠解釋,教育部一向尊重大學的學術交流,清大的案例是中共組織透過分支機關,在臺灣校園設置辦公室,明確違反《兩岸條例》。大學應用非常多國家公共資源,因此透明可稽是必要的,申請的程序、合作的內容及相關事務,都在幫大學把關,潘文忠強調,「這不是限制,是把關」。
大學用國家預算 須防技術外流
「尤其臺灣是個高科技、研發成果非常豐碩的國家,大學使用國家預算,且許多高科技成果涉及到國家機密,須避免相關技術、機密外流,影響到國家產業發展。」潘文忠說。
潘文忠表示,清大租用校舍允許對岸研究院來臺設立分支辦公室,不僅違法,也未經過相關程序申請許可,「這不涉及學術自由等問題」,他說,《大學法》開宗明義保障學術自由,但前提是必須在法律的範圍,但清大租用校地已抵觸法令,本身就該依法處理。
除了出租場地,潘文忠也提到,教育部與相關部會也在審慎了解,清大是否有相關人員實質參與清華海峽研究院。他強調,中共近年對臺灣文攻武嚇,也時常看到軍機繞臺,統戰、情資收集各種手段層出不窮,學者從事兩岸交流時務必留意勿觸法。政府需要一套思維,才能維護真正的學術自由,並避免危害國家安全。
據教育部的函文指出,兩岸教育交流目的應本「平等互惠」原則,師生活動及校內空間對外租賃或開放運用時,應符合《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非經過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中共黨務、軍事、行政,以及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關、團體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