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可以說是一個人存在的代號,所以不論古今,人們對姓名一般都是很重視的。古代禮儀中就有敬重人姓名的相關規定,從中可以認識到原由。
古代之人除了姓名之外,還有「字」,有的還有「號」。出生後,家人會替其取幼名,冠姓;有的是在入學時,再取正式的名字,叫學名。
一般來說,男子長大到了成年加冠時得「字」,周代《儀禮‧士冠禮》說:「冠而字之,敬其名也。」由此可見,傳統古文化中對人的名字是尊敬的,敬名如敬人,在現代之前的日常中,稱呼他人時都是用「字」,以表示禮敬;自稱時才用名。
古人初次相見,要請問對方的姓名,有正式禮儀的規矩。《禮記‧少儀》記載,初次相見,說願「聞名」,表示請問對方姓名的意思。所以說指名道姓是不尊敬對方的表現。尤其在公開場合,指稱當事人姓名,就是「指名道姓」,是粗魯的、不合禮節的。同義詞有「題名道姓」,都是用在公開批評對方、攻擊對方時的一種表現。
稱名道姓的變化
唐代《敦煌變文集‧伍子胥變文》中提到的「稱名道姓」和「指名道姓」有一字之差,是指「稱呼姓名」的意思。在《伍子胥變文》中,伍子胥脫楚奔吳途中到了昭關,背後遭人猛追脫不了身。在江上有一漁父在船上,知道伍子胥有急難,就渡他過江。過了江伍子胥要解劍相謝,漁父示意不用謝,說道:「今日兩賊(意指兩人落難江湖)相逢,何用稱名道姓,君為蘆中之事,我為船上之人,意義足亦可知,富貴不須相忘。」
「指名」在南朝《宋書‧武帝紀下》中有用到這一詞。武帝下詔曰「主者處案雖多所諮詳,……自今有厝(措)意者,皆當指名其人」,就說主辦官員雖然把事情辦法講得很詳盡,但是對一些實際作法或討論到的人事,還是應當指名出來,不要隱晦才能起到效用。語中的「指名」一詞,就是指出姓名來的意思,還沒有批評攻擊的意思。
宋代時提到「指名」,就用到了「指出罪名」的意思了。周煇 《清波別志》說自己的心情:「雖然國恩宏貸,無所指名。臣內省於心,有靦面顏。」他是說自己犯錯受到國恩寬待,沒有將他指名出來,但是他身為臣子自我內省,感到很慚愧,靦腆難為情。
「題名道姓」也和「指名道姓」一樣,是指對人不尊敬、無禮貌,元代時就很普遍。 元代鄭廷玉的戲曲《忍字記》第一折有這個用法:「這個窮弟子孩兒,要錢則要錢,題名道姓怎的。」
稱人芳名能增進人際之間的和諧,而「指名道姓」顯然是破壞人間的善能量的。多敬仰人的長處,多讚美人的美名,好能量也會相互激發的,從而自身的修養也在向上提升,毋庸置疑,未來的環境也會更開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