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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股臨會鬧雙胞 法院裁定禁開 公司派抗告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靶材廠光洋科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原本預定本月24、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但法院8日裁定兩場均不得召開,但可抗告。台鋼9日發出聲明指出,強調從未強要經營權,將尊重法院裁判,呼籲光洋科董事與獨立董事應回歸董事會運作;至於獨董吳美慧是否提出抗告,有待收到法院裁定書後,再與律師討論。

光洋科董事會在11月5日撤換董事長馬堅勇,並由台鋼董事長王炯棻接任,引爆光洋科經營權之爭,兩方皆稱自己是光洋科的董事長。

兩派也各自召集臨時股東會,台鋼派獨董吳美慧預計12月24日召開、公司派獨董吳昌伯預計12月27日召開;兩派也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暫時狀態處分,禁止對方召集股東臨時會,8日法院裁定雙方均禁止召開,兩案均可抗告。

吳昌伯認為,法院要求審計委員會凝聚共識,恐違反法律賦予獨董獨立行使職權的立法意旨,表示法院裁判結果令人無法接受,將會抗告到底。

台鋼9日也發出三點聲明,首先,台鋼並未強要光洋科經營權,台鋼於2019年在馬堅勇的拜託下成為光洋科董事會成員,一直以來不管是財務或技術合作,都持續支持光洋科的營運。

台鋼指出,馬堅勇為光洋科經營權,發動突襲要提早開光洋科股東臨時會,為維護自身權益,台鋼才參與這次光洋科股東臨時會的董事選舉。

第二,法院裁定禁止吳昌伯召集光洋科12月27日股東臨時會一事,台鋼作為聲請人,對法院裁判表達感謝之意,呼籲吳昌伯遵守商業法院的裁決,並停止12月27日股東臨時會的召集。

至於法院也裁定禁止吳美慧召集光洋科12月24日股東臨時會,台鋼認為,由於台鋼非該案件當事人,故沒有提起抗告的權利。不過,吳美慧表示,是否提出抗告,有待收到法院裁定書時,再與律師討論。

最後,台鋼表示,對於光洋科兩場股東臨時會均由法院裁定禁止召開,將尊重法院判決,希望光洋科董事、獨立董事,都能董事會能盡快回歸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