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7+7過年專案嚴查接種證明 偽造最高罰15萬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截至14日24時為止,計有3,615人入境,其中以7+7方案最多,為防範疫情破口,衛福部疾管署祭出加重罰則,選擇7+7方案入境者疫苗接種證明若不符規定,裁罰金額為新台幣3萬元起跳,涉偽造證明或脅迫侮辱檢疫人員,最高可罰15萬元。

過年檢疫方案自今年12月14日起,至明年2月14日(航班抵達時間)為止,所有抵台航班都適用,民眾可依據自身需求選擇,A方案「14+0」、B方案「10+4」、C方案「7+7」等三方案。

據指揮中心統計,截至14 日晚間24時為止,總計有3,615人入境,當中以C方案入境1,919人最多,占入境旅客近53%,其次依序為A方案入境者1,164人,占總入境人數32%;B方案則有532 人、占15%。

為避免疫情破口發生,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近日公布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自COVID-19(武漢肺炎)過年檢疫專案啟動起開始生效。

先前針對入境旅客違反規定,如未詳實申報傳染病書表,或應出示而未能提出3天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等健康證明文件者,依規定可開罰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

為因應過年專案期間,針對選擇「7+7」方案者,疫苗接種證明若不符規定,疾管署祭出加重罰則,最低罰則從1萬元提高至3萬元;若申報完整接種但無法提出證明,可罰5萬元;規避、妨礙或拒絕查驗接種證明,經勸說仍拒絕配合,或可能影響後續防疫措施,可罰7萬元。

另若規避、妨礙或拒絕查驗接種證明,又口出不當言詞或行動相加,則可罰10萬元;如其言詞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致危害檢疫人員安全,或者涉偽造變造接種證明,則可開罰15萬元,並移請警政單位協處。

疾管署補充,完整疫苗接種,疫苗廠牌須為世界衛生組織(WHO)緊急使用清單(EUL)或國內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者。根據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日前說明,包括AZ、BNT、莫德納、科興、國藥、嬌生、Covaxin,及高端等8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