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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打炒房 買第三戶限貸4成

由於國內房市持續升溫,央行如外界預期宣布第四波打炒房措施。(中央社)
由於國內房市持續升溫,央行如外界預期宣布第四波打炒房措施。(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侯駿霖/臺北報導】中央銀行在16日召開第四季理監事會,由於國內房市持續升溫,央行如外界預期宣布第四波打炒房措施。即使政府推出數波房市控管政策,央行總裁楊金龍說,會採逐步推出的模式,「不會讓業者覺得很嚴格,希望讓房價軟著陸、得到抑制。」具體政策包含: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及第三戶(含)以上,購屋貸款最高成數降為四成。

楊金龍說,由於量化寬鬆(QE)的結果,資金非常充沛,各國房市都在漲,臺灣也是持續在漲,且漲到何時很難預測,我國必要時不排除使用貨幣政策抑制房價。他認為,房價的漲跌是個循環,現在處在上升階段,且根據銀行、不動產機構等單位發布的動向觀察,明年房市的展望仍屬樂觀,房價仍有上漲的可能,而在各部會政策合力抑制之下,漲幅預計趨緩。

央行第四度出手打炒房,不過,國內房價仍止不住持續上漲,楊金龍認為,不能單憑高房價、房價上升等狀態,就說政策沒有效,「我覺得不合理。」

楊金龍:盼房價可以軟著陸

他說,目前而言,房貸戶的貸款金額確實下降了,且銀行也將房貸利率提高,同時包括建築融資與房貸的呆帳率都處在低檔位置,「我們是逐步的(打炒房)。」他認為,不應讓業者感到政策嚴格,並希望房地產價格可以軟性著陸,長期而言,還是可以抑制房價。

央行最新一波的打炒房措施,為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12月17日起實施,內容包括: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及第3戶(含)以上購屋貸款之最高成數,一律降為四成;購地貸款最高成數降為五成,保留一成動工款,並要求借款人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餘屋貸款最高成數降為四成;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降為四成。

楊金龍說,購地貸款牽涉的金額較大,而這次調整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並首次要求購地者簽切結書,是因過去各開發案件跟銀行間的貸款契約裡雖有類似條款,但因情況複雜,使銀行難以執行違規條款,對貸款者提高利率或收回資金,這就很容易鼓勵購地者不斷換約,出現囤地行為。這次修改規定後,將促請銀行了解購地者的動工時間,同時也將列為金檢項目。

不動產保證餘額 金管會:比率不超3成

為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市的政策,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表示,將依據《票券金融管理法》第31條第2項授權,訂定票券金融公司對不動產業保證餘額占保證總餘額比率,不得超過30%。

根據金管會統計,全體票券金融公司的保證餘額,2017年至2020年依序為5,278億元、5,475億元、5,654億元、5,891億元,2021年9月則是5,981億元。

童政彰說,票券金融公司今年第三季對不動產業的保證餘額達1,666億元、占比27.85%,統計有2家占比為28%~30%、1家占比超過30%。他說,金管會要求超過30%的票券公司,在6個月內調整完成,至於28%以上、未達30%的票券公司,將在日常監理的過程中,要求落實對不動產業保證相關控管措施。

童政彰進一步說明,對票券公司來說,在做保證契約時,如果資金用途跟申貸資金目的不符,不管在授信或保證實務上,都應採取相關措施;若資金用途A公司在借款時,資金會流到同集團旗下的不動產B公司,應併入合計。

違反規定 最高可罰2千萬

至於懲處規定方面,童政彰表示,若違反30%限額的要求,將依《票券金融管理法》第66條第5項規定,處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為避免票券金融公司信用資源過度流向不動產市場,也須納入公司內稽內控規範內,若有違反的話,將依《票券金融管理法》第64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