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候選人林靜儀競選團隊接獲陳情,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疑以市價超過新臺幣30元的洗衣精作為競選小物贈送給選民,因此20日赴臺中地檢署告發顏寬恒涉嫌違反《選罷法》。顏寬恒則回應,競選小物成本僅16、17元,呼籲選舉回歸主題,不應攻擊抹黑。
林靜儀競選團隊執行總幹事、台灣基進組織部主任李雨蓁指出,團隊自上週開始陸續接到民眾陳情,收到鄰、里長發送市價約40元的「冬瓜牌洗衣精」,包含大肚區、沙鹿區三鹿里等皆在發送範圍內;而三鹿里里長正是顏寬恆的叔叔顏清通,過去在前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期間,就曾發生鄰、里長挨家挨戶發放連署書的事件。
李雨蓁呼籲,顏寬恒團隊面對爭議時不應玩兩面手法,一方面宣稱被抹黑,同時卻在地方做出敗壞選舉風氣的事情;其次,不應再威脅、恐嚇鄉親,甚至利用這種蠅頭小利企圖影響民眾投票意向。她強調,從公投結果來看,可知臺灣人是渴望進步與良善的,顏寬恒團隊慣用的選舉手法已遭到民眾唾棄;盼能杜絕賄選歪風,進行真正公平的選戰。
對此,顏寬恒回應,競選小物的成本僅16、17元,且數量不多,呼籲對手應回到選舉的主題,不要進行無謂的攻擊及造謠抹黑,他也感謝對手以此方式替他宣傳。不過,林靜儀團隊律師陳冠琳認為,如果顏寬恒有特殊的管道可以低於市價進貨,那就應提出相關證明,讓檢調及民眾進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