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柯文哲2014年當選後取消長者每年1,500元的重陽敬老金,但北市議會今年11月10日通過《台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要求恢復發放;北市府不服而提出覆議案。北市議會22日進行表決,出席議員逾2/3贊成維持原決議;北市府將請行政院函告該條例無效。
臺北市議會22日下午針對北市府所提「重陽敬老禮金覆議案」進行不記名表決,現有61席議員全數出席投票,包含國民黨28席、民進黨18席、無黨籍10席、新黨3席、台灣民眾黨及社會民主黨各1席;其中,贊成原決議案共48票、反對7票、棄權5票,覆議案遭到封殺。
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梁文傑表示,柯文哲2014年當選市長後取消敬老金,原以為北市府會撙節預算,但近年卻花好幾倍預算處理敬老卡、老人共餐等其他福利議題,遠超過當年的敬老金預算。他也提到,這次通過的《敬老金條例》也規定,北市府可視財政能力發放敬老金,並非硬性規定。
對此,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表示,等議會把覆議案結果發函到市府後,市府就會依照《地方制度法》第43條向行政院申請函告《敬老金條例》無效。她強調,雖然該條例是以法規案形式通過,但目的就是要發放敬老金,由於牽涉到預算編列,市府認為立法權已僭越行政權核心領域,衝擊兩權互相監督精神,有違憲之虞。
北市府發言人陳智菡則回應,此次覆議案國、民兩黨均甲級動員,甚至要求起立以證明未跑票,但最終仍有7人反對恢復敬老金、5人棄權,顯示有越來越多人願意加入改革的行列,願意共同捨棄短期利益,追求有長遠規劃的長者友善社福系統。根據行政立法分立的憲政原則,「議會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很遺憾議員公然違法。
北市議會11月10日通過《台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要求北市府應視財源狀況,並依年齡分級距發放敬老禮金給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但北市府認為,該條例違反財政紀律、不符合社會福利應偏向弱勢原則,恐有違法違憲疑慮,對普發重陽禮金持反對態度,因此提出覆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