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54家委託汽車代檢廠110年12月31日至111年1月2日元旦連續假期連續假期期間,停止受理車輛檢驗服務,並自111年1月3日(元旦連續假期結束隔日)起恢復車輛檢驗業務。
桃園監理站提醒民眾,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除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外之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111年1月3日)辦理檢驗,惟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
桃園監理站黃成民站長表示,桃園市、新竹縣、市及苗栗縣有99家汽車代檢廠,為避免檢驗車潮,建議民眾多利用車輛代檢服務,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站(https://www.mvdis.gov.tw/)查詢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