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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1死3傷 陳其邁籲中央修法

高雄市河東路12月26日晚發生酒駕死亡車禍, 高雄市長陳其邁(左) 27日上午前往長庚醫院探望傷者及家屬。  (高市府提供)
高雄市河東路12月26日晚發生酒駕死亡車禍, 高雄市長陳其邁(左) 27日上午前往長庚醫院探望傷者及家屬。 (高市府提供)
【記者方金媛/高雄報導】高雄市河東路12月26日晚發生酒駕車禍,造成一家4口1死3傷的悲劇。高雄市長陳其邁27日上午前往長庚醫院探望2名傷者,表示市府會全力照顧傷患與家屬,並建議中央修法,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 


陳其邁說,「酒駕致傷或致死,這是人神共憤!」也建請警察局與地檢署收押嫌犯,因為這不是第一次酒駕,而是累犯,也建議地院從重量刑 ,「這是大家完全無法接受的一件事情!」  

他也建議中央加嚴酒駕罰則,如同車部分,現在最高行政裁罰,並無法嚇阻同車者,建議中央修法,應該要以相關連帶的刑事責任來苛責。  

針對酒駕罰則,交通局建議中央從速五大修法,包括:一、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並沒入車輛。二、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者,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三、車主在知情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四、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五、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  

至於遭酒駕車禍致傷的兩姐妹,長庚醫院表示,妹妹診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清晨已完成手術,目前生命跡象穩定,在加護病房密切觀察治療中;姐姐診斷雙腳骨折、顏面骨折,目前外科手術治療中,術後轉加護病房照顧,無生命危險。另自費醫療部分,長庚將全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