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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發展基金有眉目 明年先成立次基金專戶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文化基本法》內容包含設置文化發展基金。文化部長李永得30日說,文化發展基金但最大的問題是如何找到財源,不過,文化發展基金的設置辦法已送行政院,預計2022年2月會先成立文化發展基金次基金即公共藝術基金的專戶,本週則會擬定次基金的管理辦法。

李永得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文化發展基金最大的問題是如何找到財源,以及財源的法源依據。目前唯一有法源依據的財源是重大公共工程的公共藝術基金,預計2022年一年可以有5億收入。

依《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公有建築物、重大公共工程的興辦機關,依法必須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百分之一。公有建築物、重大公共工程因特殊事由,經審議會審核同意免辦理公共藝術,或其辦理經費未達百分之一者,其辦理或剩餘經費應納入各級主管機關成立之相關基金或專戶,統籌辦理文化藝術事務。

針對公共藝術基金,李永得指出,文化部將先設立專戶,基金管理辦法本周會擬定、下週開會報告過後便可啟動。2022年起中央發包的公共工程公共藝術基金進入這個專戶,成為文化發展基金的次基金,是文化發展基金構成的一部分。

李永得提到,文化發展基金第2個可能財源是5G基金,目前還在研究中。5G基金可能的使用方式有二,一是5G議價的部分,正在尋找法律依據;一是5G使用的監理費用,一年有4、5億左右。一旦兩種財源確認,行政院便會同意正式設立文化發展基金,不足的財源將由文化部編預算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