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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三不管 陳冲:快決定主管機關

比特幣ATM示意圖。(Chris Delmas / AFP)
比特幣ATM示意圖。(Chris Delmas / AFP)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去年底立委質詢臺北街頭出現20臺比特幣ATM,引發社會關注,當時金管會表示將追查設置業者。前行政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6日指出,根據Coin ATM Radar資料,目前全球加密幣ATM共有3萬3,816臺,而臺灣則有25臺,並早在2018年就傳出有比特幣ATM進駐,但金管會僅為VASP(虛擬資產服務業)「反洗錢事務」的主管機關。為維持市場交易秩序,應儘早決定虛擬通貨的主管機關。

陳冲表示,8年前針對比特幣ATM將進入臺灣市場,報載金管會表示設置ATM須經金管會核准,本案該會「不會同意」,如有設置ATM將依法取締。不過,比特幣ATM進駐臺灣非常低調,且不刻意與其他交易平臺競爭,並沒有受到太多關注。

就法規面來說,陳冲認為,不論是《銀行法》第57條第3項或第45-2條,都只規定銀行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但比特幣的參與機構不是銀行,當然無法適用《銀行法》,也沒有取締的法源。

陳冲說,儘管8年來法律環境基本上沒有改變,反倒是《洗錢防制法》多了第5條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並應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指定其範圍的規定。他說,行政院最終在去年中完成指定後,目前由金管會負責VASP「反洗錢事務」的主管機關,而VASP「日常業務」或虛擬通貨(包括比特幣)的主管機關,仍沒人認養。

至於金管會知道「誰裝的」以後,如果有關情節皆符合《洗錢防制法》規定,立委關切的ATM設置問題依然無解,VASP業務的正常發展、交易糾紛還是處在「三不管」的狀況。

陳冲坦言,雖然VASP依法不屬於任何部會主管,金管會只好勉強接下洗錢事務,但大家似乎都忘了《洗錢防制法》是針對重大犯罪的所得,留下可追查的紀錄,重大犯罪還是法務部主管。

至於韓國VASP為什麼都是金管會在三令五申、限期登記?他說,在一個國家,VASP終究要有部會主管或輔導其茁壯,這就看最高行政長官的智慧以及如何拍板了。

「也許有人認為,虛擬通貨無足輕重,全球金融界大咖也幾乎一致鄙視」,但陳冲強調,加密幣發展至今,總市值已近3兆美元,早已不是10年前的吳下阿蒙,加上量化寬鬆(QE)貨幣政策煽風助燃,已無從說禁就禁,政府應儘早確定「日常業務」的主管機關,維持交易秩序與消費者保護,以免釀成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