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2021年4月揭露,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系辦理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聘任評選時,有校評委員質疑校長陳慶和違規安插自己人馬,事後卻遭恐嚇。監察院認為疑有職場暴力情形而介入調查,發現該校教師聘任三級三審制、校安機制皆有違失,因此予以糾正。
監察委員范巽綠、賴鼎銘、林文程、林國明調查發現,國北教大社發系辦理109學年度第2學期新聘教師聘任評選,竟不是因課程需求聘用,而是先聘人再更改課程架構,有違該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辦法等規定;且該校教育學院教評會及校教評會明知該新聘教師案處理存有疑義,卻仍進行投票並通過,致該等教評會功能不彰,核有不當。
監委們指出,教評會聘任案採無記名投票是為了落實學校自主並防止不當干預,但陳慶和卻在校教評會後致電教評委員,探詢甚至質問投票情形,確有不當;事後又與陳主秘、蔡學務長等3人突襲校教評委員研究室「溝通」,一度爆發言語衝突,使該教評委員心生恐懼而進行校安通報,並尋求精神科醫師協助。
然而,監委們也發現,國北教大就連校安通報機制也有欠周全。該校雖訂有作校安通報事件後續處理依據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但該校卻未能保持中立、未依法定程序運作,不僅嚴重延宕事件處理程序,又未適時關懷及協助當事人,專業不足,核有嚴重怠失。
監委們強調,此案突顯國北教大未能依法維護教師聘任三級三審制的公正性,而陳慶和就任校長後未能化解校長選舉時的紛爭及衍生心結,致使媒體報導後造成校譽嚴重受損,反映大學治理出了問題,高等教育應引以為戒。機關首長為職場暴力施暴者時,現行處理機制不彰、形同虛設,教育部認應檢視制度,自當確實辦理。
對此,國北教大14日聲明,監察院調查報告部分內容似與事實嚴重不符,立場似有嚴重偏頗、倒果為因。其中,「本校陳校長刻意安插自己人馬」部分,經歷次查證均與事實不符;監察院糾正之不實情事,並未事先完整向本校查證,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本校將鄭重提出申復理由,並陳請教育部協助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