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號丹麥藥廠臺灣代理商和安行公司2018年捐贈政治獻金新臺幣40萬元給新黨,但監察院查核發現,該公司負責人甄美芳當時為香港籍,因此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告發。臺北地檢署考量,時任黨主席郁慕明、陳姓會計皆坦承不諱、繳回40萬元,因此予以2人緩起訴1年。
依《政治獻金法》規定,「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能捐贈政治獻金;其中「主要成員」包括「擔任本國團體或法人董事長職務」等。收受政治獻金者若發現不符規定,應返還或辦理繳庫。
北檢調查,和安行創設於1974年,主要經營國外藥品代理業務,原始股東多為早年隨國民黨政府遷臺者,前任負責人陳蓮娣雖持有我國身分證,但她的香港籍女兒甄美芳卻一直居住在香港;而甄美芳於2016年接手公司營運後,直到2021年3月才正式取得我國籍。
然而,和安行在2018年間曾匯款40萬元至新黨的政治獻金專戶,新黨雖依法申報,但卻未依規定進行查證;監察院查核發現,甄美芳當年還是香港人,因此告發郁慕明、經手的陳姓會計。而新黨得知後,已於2021年10月間將非法收受的40萬元辦理繳庫。
檢方偵辦後,陳姓會計到庭坦承犯行;而因疫情滯留中國的郁慕明則具狀認罪,聲稱他們一直以為和安行是臺灣人開設的公司,沒注意負責人己經換人且無我國籍,坦承確有疏失。檢察官考量,2人皆已認罪,並已將40萬元繳庫,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條件為2人須分別繳交5萬元、3萬元給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