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八里區加利科技公司加入「口罩國家隊」,但負責人林明進卻於2020年3月私下向熟識的中國業者進口中國製口罩,並虛偽標示「MADE IN TAIWAN」鋼印字樣。士林地院21日依商品虛偽標記罪判他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他也另涉將中國口罩混充實名制口罩,另案審理中。
檢方指出,林明進與中國安徽安景瑞公司負責人劉嫻熟識,掌握了從中國進口大量口罩的管道,並在2020年3月29日以加利公司的名義向基隆關報運進口中國口罩6萬9,570片;但基隆關人員開櫃查驗時發現,這批口罩竟標示「Made in Taiwan」,疑為產地標示不實,因此依涉犯《刑法》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將他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時,林明進辯稱,案發當時口罩國家隊已開始運作,但他機齡23年的老舊設備無法日夜生產,且政府又只撥給他1臺支援,因此他只能向中國安徽安景瑞公司購買機臺;但通常要先生產40、50萬片測試品,品質才會較穩定,而劉嫻卻將測試品口罩一起裝櫃,直到船離港後才通知他,因此才會被海關查獲。
士院認為,林明進明知醫用口罩屬防疫物資,卻進口中國口罩冒充臺灣製口罩,對市場經濟秩序、交易公平及人民健康均有危害之虞。但審酌他以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此案口罩已遭扣押,考量加利公司停工中,林明進現無收入,又須支付員工薪資,因此判他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新臺幣15萬元;可上訴。
此外,他另涉嫌於2020年6月以中國製非醫用口罩混充實名制徵用口罩,共交付395萬6千片給政府,以每片2.7元計算共獲利1,068萬1,200元;同時,他將以「口罩國家隊」名義低價取得的原料製成一般醫用口罩467萬多片,並以每片5元的價格賣給民眾,不法獲利約2,339萬元。經士林地檢署於2020年9月依詐欺等罪起訴後,全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