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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查碳權、碳定價 學者籲國內優先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立委洪申翰、莊競程、蘇巧慧及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21日舉辦「邁向淨零排放之路——碳權與碳定價座談會」。與會業者質疑,中小企業高達19萬家,但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僅一家、查驗七家,碳盤查量能不足。學者建議,確立國內碳權優先,保證額外資本投入產業提升,且刺激綠能發展。

關於碳盤查,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陳佩利提到,254家大企業已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管制下,進行碳排放量審查、驗證、登錄,但19萬家中小企業因為供應鏈客戶端的減碳要求,或有些外銷是歐盟碳邊境機制(CBAM)管制對象,急需建立碳盤查、碳足跡、減碳能力。

針對目前環保署委託的溫室氣體認證機構一家、許可的查驗機構七家,電電工會副祕書長顏素秋指出,中小企業近20萬家,像電電公會就有三千多家會員廠商,「這樣可以滿足我們現階段的需求?絕對不可能。」碳盤查執行管道不普及、查驗時間要3個月,2050年淨零碳排做不到,建議政府委託公協會協助會員廠商做碳盤查。

中華民國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趙宏耀說,國際能源署(IEA)的路徑圖,節能要4%,臺灣政府只要求1%,很多資源放在綠電,節能與綠電雙頭馬車應該並進。他建議,把減碳合理轉換成碳抵換來源,用供應鏈廠商或品牌廠商拉動下面的供應鏈,甚至推動到商業部門,商業部門比較沒碳權壓力,節能量換算成碳抵換量來源,供需兩邊就有了。

垃圾碳權國際流竄 碳權品質從嚴審查

關於碳定價與碳權交易機制,洪申翰認為,架構分成三軌:碳費,法律中有碳交易(ETS),現在還沒真正實施;自願性抵換專案,也就是碳信用額(Carbon credit);以及去年新增的環評增量抵換承諾。

臺大社會學系副教授劉仲恩指出,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被視為碳權失敗案例,原因包括鑽漏洞,像氟氯碳化物是高能溫室氣體,廠商刻意排放氟氯碳化物氣體,把它燒掉,聲稱大量減碳賣很多錢。漏洞雖已被補起來,但這些減碳額度還在市場流竄,被視為垃圾碳權。

劉仲恩說,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一半額度是中國買走、中國開發出來的,本來期望幫助落後國家也沒達到效果。美國加州設計非常嚴謹的碳抵換制度,仍遭致批評,例如:造林專案去年發生大火,種的樹燒掉了,微軟買的碳權也被燒沒了。

關於臺灣未來規劃碳權交易、碳抵換,劉仲恩建議,首先要確立國內碳權優先,以便促進綠色經濟的發展。國內碳權優先保證額外資本可投入國內產業提升,如果是國外碳權是在幫別國;自願減量部分可用在增量抵換或管制責任;其次,需要設計抵換使用上限,抵換額度在市場上扮演輔助角色,大部分抵換上限在5%~10%,而不是無止盡使用;最後,對碳權品質從嚴審查,因國際有非常多的低品質碳權,甚至已經出現金融詐騙案件。此外,若只是淪為交易,碳排放還是持續上漲,做這些就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