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之所以將失火稱為「走水」,一是古人對火充滿著敬畏,因為中國古代建築很多是木製結構,一旦失火,救援不及就會損失慘重;二是根據五行學說,水克火;三是提醒眾人趕快取水救火。
說到救火,人們不免要問:古代有沒有專業救火隊?答案是「有的」。古代歷朝歷代都很重視防範火災,北宋仁宗年間在都城東京汴梁(今河南開封市)成立了中國歷史上首個專業滅火機構:軍巡鋪,相當於今日的消防機構。
為什麼這個專業滅火隊最開始是在北宋建立的呢?原來宋太祖一統天下後,推行善政,很快經濟繁榮起來,百姓生活也十分富足。作為全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京城汴梁,更是人口稠密,屋宇相連,繁華無比。《東京夢華錄》中描述了其盛景:時節相次,各有觀賞。燈宵月夕,雪際花時,乞巧登高,教池遊苑。舉目則青樓畫閣,繡戶珠簾,雕車競駐於天街,寶馬爭馳於御路,金翠耀目,羅綺飄香。新聲巧笑於柳陌花衢,按管調弦於茶坊酒肆。八荒爭湊,萬國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歸市易;會寰區之異味,悉在庖廚。花光滿路,何限春遊,簫鼓喧空,幾家夜宴。
然而,人口稠密、木製建築林立帶來的一個大問題就是火災頻生。其他城市也是如此,南宋杭州文人吳自牧《夢粱錄》卷十《防隅巡警》中描繪同樣繁盛的杭州時也說:「臨安城郭廣闊,戶口繁夥,民居屋宇高森,接棟連檐,寸尺無空,巷陌擁塞,街道狹小,不堪其行,多為風燭之患。」
儘管宋朝的防火刑律延續自唐代,火禁十分嚴格,但由於火災頻繁、損失慘重,除了嚴肅處理火災肇事者和失職官員外,如何快速滅火也成為朝廷考慮的問題。1023年,仁宗趙禎即位後,下詔在京廂軍中挑選精幹軍士,組成專門隊伍,作為專門的消防機構——軍巡鋪。
《東京夢華錄》記載: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許,有軍巡鋪房一所,鋪兵五人。」軍巡鋪遍及京城各處。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在夜間巡視,巡查盜賊、敦促百姓按時滅掉火燭。當時「京都禁火甚嚴」,不論官宦、百姓都須定時熄燈,不得違逆。如果想夜間祭奠死者,一定要提前報給軍巡鋪。
為了及時發現火情,軍巡鋪還在「高處磚砌望火樓,樓上有人卓望」,一旦發生火情,馬上發出警報,報給鋪中駐兵首領。「每遇有遺火去處,則有馬軍奔報,軍廂子、馬步軍、殿前之衙、開封府各領軍吸水撲滅,不勞百姓」,配備滅火器具的專業人員就會立即趕赴現場救火。當時汴京城約有1,500名滅火軍士,配備有大小水車、水桶、梯子、墩布、勾叉、大索、斧鋸等專業器具。
救火過程中,各支滅火隊相互配合,分工明確,「故每遇初起火災,治滅迅速,不勞百姓,甚得民心。」朝廷亦獎罰分明,對於積極救火的,給予犒賞以示褒獎;救火不利、玩忽職守的按軍法治罪。
《夢粱錄》則記載了南宋都城杭州的情況,彼時軍巡鋪的密度更高、更加完善:「官府坊巷,近二百餘步,置一軍巡鋪,以兵卒三五人為一鋪。」此外,在主要街道設立「防隅官屋」,屯駐軍兵,時稱「防隅巡警」或「防隅軍」,人數有二千三百多人。
同樣在多處建立望火樓,軍兵輪流值守。如果白天發現火情,就用旗幟指明方向;如果是在夜間,則用燈籠代旗指明起火點。若失火處在朝天門內,即皇宮內,就三面旗同時揮舞;在朝天門外,則揮舞兩面旗;城外則揮一面旗;夜間燈語如旗也分三等。
為了激勵防隅軍奮力救火,朝廷還制定了獎懲制度,竭力救火的,予以獎賞;若不竭力,依軍法治罪。
現代有專家還在《清明上河圖》中發現了可能是軍巡鋪的地方呢。軍巡鋪的成立,對於防範火災、消滅火情、救治災民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並給後世提供了借鑑。明代京城主要由禁衛軍負責救火,並沒有專職的防火機構,而清代則有皇家消防隊,也在防火救災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