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及他的妻子龔青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但臺北地檢署歷經兩年偵查後,認為證據不足,2021年以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為臺灣與澳洲司法互助部分偵查尚未完備,28日發回北檢續查。
全案源於自稱是共諜的中國男子王立強2019年投誠澳洲並尋求庇護,指控向心夫婦是他的上司,替中共軍事、行政、黨務機構發展組織,並將資金匯入臺灣,企圖操控臺灣2018年地方公職選舉結果。他們不僅在臺灣購買豪宅作為發展組織場所,更創建20多萬個Youtube及臉書帳號、粉絲團,透過網軍王強華、蘇錦隆以假消息攻擊民進黨。
不過,北檢調查兩年卻未發現向心所屬公司有可疑資金進入臺灣,也查無豪宅兩名房客(深圳市格暢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蘇劍鋒、香港萬卓資本策劃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旭)與向心夫婦的具體通訊往來事證;至於王強華、蘇錦隆也沒有替敵對勢力散布假訊息的證據,因此,將六人全都予以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然而,北檢曾就本案透過法務部向澳洲請求司法互助,事後卻因遭澳方拒絕而認定向心夫婦罪證不足。高檢署認為,北檢未釐清臺灣及澳洲之間司法互助事宜,將向心夫婦、王強華、蘇錦隆等四人部分發回北檢續查;蘇劍鋒、林旭再議部分日前已由高檢署駁回,獲不起訴確定。
此外,北檢另依涉犯洗錢罪起訴向心夫婦,臺北地院審理後,訂於2月24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