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2021年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並片面廢止臺尼自由貿易協定(FTA)。經濟部國際貿易局25日指出,尼加拉瓜片面廢止臺尼FTA,已構成重大違約行為,決定停止施行該協定,但業者希望有適當的緩衝期以利因應,預告7月1日起停止施行。
臺尼FTA於2008年簽署生效,依照規定,協定需由締約方通知對方180天後才會失效。貿易局表示,臺灣業者反映因採購合約多早已簽訂,加上全球塞港船期多有延誤情形,因此希望政府能夠給予適當的緩衝期,不要立即停止施行臺尼FTA。
貿易局進一步提到,尼國已停止核發臺尼FTA優惠性原產地證明書,如果在停止施行臺尼FTA前,業者需申請適用優惠關稅,可參考財政部1月21日公告的替代權宜措施。
財政部1月21公告指出,在臺尼FTA停止施行前申請適用優惠關稅者,得以尼國工商部出口貿易中心(CETREX)核發之原產地證明書併附進口商自行具結原產地聲明書,替代該協定優惠性原產地證明書辦理通關。
據貿易局資料,臺灣與尼國2021年雙邊貿易總額為1億6,650萬美元,而臺灣對尼國出口金額為2,294萬美元,僅占出口總額0.01%,中止臺尼FTA後,對整體貿易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