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說,這些具醫療效能宣稱之紅外線燈是可散射紅外線頻率(約700nm~50,000nm)的能量,以提供身體部位局部加熱的醫療器材,使用時有三「不」須注意。
1.不過長:使用紅外線燈時,常因舒適感,而產生使用越久越好的之誤解,但若使用時間過長,可能造成皮膚灼傷,建議每次照射以15~30分鐘為限。
2.不過近:使用時,身體過度靠近紅外線燈,可能會造成皮膚灼傷。一般來說,距離體表40~60公分較為合適。
3.不直視:直視紅外線會對眼睛造成直接的傷害,所以使用儀器時,應盡量避免直視紅外線的光源。
食藥署提醒,選購屬醫療器材管理之紅外線燈,可善用「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口訣:第一要先認識宣稱可提供局部加熱,促進血液循環進而緩解疼痛之紅外線燈為醫療器材;第二是購買產品時看清楚包裝上載明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第三則是使用前要詳閱中文說明書,才能正確使用。
民眾使用醫療器材前務必依照產品中文說明書操作,並於使用時留意相關警告及注意事項等資訊,亦可先向相關專科醫師諮詢;如有發現不良品或使用時/後發生不良反應,請至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