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前委員、執行局前局長孟祥涉嫌受賄案被起訴。起訴書披露,孟祥在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副院長任上就貪腐,且伴隨著一路貪腐,仕途也一路升遷。
據起訴書指控,孟祥利用擔任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副院長、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孟祥從擔任「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副院長」任上就開始斂財,並從此一邊貪腐、一邊升遷,直至落馬;期間近二十年都在貪腐。
孟祥是河北保定人,長期在北京法院系統任職,孟祥在周強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長期間被調入最高法院,一直擔任最高法院執行局局長,是周強一手提拔的重要親信。
孟祥去年7月16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今年1月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
孟祥還被指違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和司法活動,其生活腐化、墮落,除了大搞權錢交易外,還利用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案件的審判、執行,以及工程項目的承攬等方面謀利,並且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