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媒體人彭文正追查總統蔡英文博士學歷造假案辯護的律師張靜,聲稱臺東地檢署依妨害祕密等罪搜索約談他是「典型的查水表」。東檢則發布新聞稿說明,是因偵辦其他案件時,發現張靜與他的黃姓女友共同經營的按摩店,涉嫌以隱藏式監視器對顧客全程錄影偷拍。
新聞稿指出,東檢前於偵辦另案時發現,張靜與黃女共同經營的按摩店,涉嫌裝設隱藏式監視器,針對顧客進入店內後的所有舉止(含裸露全身影像)錄音及錄影。因此於2021年11月18日依加重妨害祕密罪、意圖營利妨害祕密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不當蒐集、處理得間接識別他人之個人資料等罪嫌,簽分「偵」字案偵辦追查。
經查發現,張、黃2人將偷拍被害人影像的電磁紀錄留存在按摩店監視器主機,並轉存部分檔案至張靜住處(兼事務所)電腦的高度可能,因此依法聲請搜索票,經法院審核符合相關要件後執行搜索。經張靜同意後僅查扣一部含有偷拍被害人影像的電腦,其餘執行律師業務的電腦均未查扣。
東檢表示,扣案電腦經解析後,確實存有偷拍影像。因此傳喚張靜、黃女等2名被告、相關證人、多名被害人到庭偵訊。至於臺東地院稱傳票附註欄「本件被傳人身分」漏未記載,認為傳喚程序不合法,東檢強調,該欄位只是提醒當事人,並非法定應記載事項;且警詢時已告知他是犯罪嫌疑人,並經張靜親自簽收,後因他拒不到庭才予以拘提。
不過,張靜22日經法院裁定當庭釋放後表示,他協助女友開設髮廊按摩店,後來和顧客發生糾紛,而他身為女友的辯護律師,為了釐清顧客在店內按摩的4小時發生何事,才會向保全索取當時的監視影像,作為當時辦案的證據,相關畫面皆是保全系統錄的,並非他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