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今(30)日上午9時30分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執行拆除彰化市中華段(中正路二段與華山路口)占有縣有地住宅。被占有縣有地面積約80坪,位於彰化市魚市場商圈今日執行拆除,不僅展現縣府護產決心,強力排除占有,也還給市容嶄新面貌。
財政處指出,該等建物因無權占有,並已老舊不堪,前已認定為「有衍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之虞」及「影響周邊居民居住權益」之違章建築物,遂於106年向法院訴請拆屋還地,歷經三審確定,於今日執行拆除。
占建物拆除後,短期將評估最適當方案活化利用,長期則將配合參與中華段商業區公辦都更,以利改善居民生活品質及提高土地利用價值。